关于录入2016年科研信息的通知
全校各科研部门、广大科研工作者: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对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确保我校科研信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6年科研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和录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2016年12月13日 |
召开科研秘书会议布置2016年全校科研信息录入工作 |
科技处 |
2016年12月13日至31日 |
全校2016年科研信息录入(论文检索除外) |
相关科研工作者 |
2016年论文检索信息查询及内网公告发布 |
科技处会同图书馆 |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3日 |
2016年论文检索信息录入 |
相关科研工作者 |
2017年1月4日 |
2016年论文检索漏检信息汇总上报 |
各科研部门 |
2016年漏检论文检索补检 |
科技处会同图书馆 |
2017年1月5日 |
2016年漏检论文检索补录 |
相关科研工作者 |
2017年1月5、6日 |
本部门2016年科研信息审核 |
各科研部门 |
2017年1月7日至9日 |
全校2016年科研信息审核(含教材及教学成果奖) |
科技处会同教务处 |
2016年相关科研信息核对及对应工作量分配 |
相关科研工作者 |
2017年1月10日 |
本部门2016年科研工作量存档及报送科技处 |
各科研部门 |
2017年1月11、12日 |
全校2016年科研数据导出、汇总及存档 |
科技处 |
2017年1月13日 |
全校2016年科研工作量数据报送人事处 |
科技处 |
为保证2016年全校科研信息录入、审核及报送工作按计划准时完成,请广大科研工作者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及时、准确录入科研信息;请各科研部门对本部门科研信息认真审核、及时上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唯一、有效;全校科研信息录入及各科研部门审核、报送工作将于2017年1月10日全部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