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院成立了2022年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及《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开展推免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牛连强
副组长:郝艳君、冯海文
成员:张胜男、吴澎、杨德国、陈鹏飞、彭新茗、黄杨
办公室: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推免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内相关要求执行。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和学院各专业人数进行分配。学校下达推荐名额为11人。2018级总计428人,其中软件工程296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67人、信息与计算科学65人。具体分配方案详见表1。
表1 软件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名称 | 专业 人数 | 基础推免 名额 | 增设 名额 | 最终 名额 | 备注 |
软件工程 | 296 | 7 | 1 | 8 | 省一流专业增设1个名额。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67 | 1 | +1 |
| 3 | 两个专业各1人 另两专业共设1个机动名额。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5 | 1 |
数据科学与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共增设机动名额1个,分配方式为:两个专业去除确定推荐名额的人选后,对其余申请者的综合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绩点之和)排序(不限专业),排名第一者获得机动推荐名额。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提交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复审绩点奖励项目材料并按本科阶段学业综合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绩点之和)排序,提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申请者综合学分绩点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综合学分绩点并列的情况,将依次比较小数点后3位、后4位的数字,如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字后综合学分绩点仍相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对比申报者所学专业核心课程(参见各专业2018版培养方案)的平均学分绩点,绩点高者为推荐候选人。
学院对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院工作小组将推荐结果及推荐材料(平均学分绩点、奖励绩点、排序情况以及相关材料等)报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查。
五、其它
1.推荐免试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正考”成绩计算;
2.推荐免试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前五学期统计,即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3.学生绩点奖励严格按《沈阳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及《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附件4)执行,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4.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毕业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未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六、软件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
9月9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并布置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发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9月10日,上午9:00向2018级学生宣讲学校及学院推免文件,公布工作程序和日程,组织学生报名。
9月12日,上午9:00—11:00在学院401会议室收取报名材料,学生原则上须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9月13日,上午9:00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排序,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院内公示;
9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结果报至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确定拟推免名单。
9月18日至9月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
9月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免名单报至研究生院。
七、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同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学生本人于9月12日上午9:00—11:00,将材料送交到软件学院401会议室,逾期不予接收,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报名材料如下:
1.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鉴定表(附件5)
2.软件学院2018级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6)
3.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绩点奖励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2021年9月9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
附件5: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鉴定表
附件6:软件学院2018级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