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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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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推荐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0-10-20

为做好学校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学院决定在院内提前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要求

1. 本次立项先按照《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学校历年相关要求,依据《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组织开展工作。

2. 申报时除立项指南外,可以从在线教学、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向进行立项。

3. 申报时需关注“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的研究与实践。

4.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本次立项学院组织专家组提出建议及意见,对提交的项目进行排序。学校下发教改立项通知后,学院将按照评审排序上报学校。

、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1. 本次立项的项目申请书均采用《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

2. 报送截止时间11916:30。请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一式5份)交到408办公室

3. 学院拟定于11月11日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关于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要求

1. 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教师。

2. 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立项)。

3. 要求每个项目组成员总数(含负责人)为5-7人、成员结构合理、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说明

1. 学院提前开展教改立项工作是为组织教师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进而高质量参与学校立项评审;

2. 学院教改立项工作开展期间,如学校下发教改立项相关通知,则项目申报要求及材料提交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 学院组织教改立项评审后,将会对项目提出修改、整合的意见及建议,项目负责人修改后,学院按照评审排序上报学校参与评审。

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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