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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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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28

学校教务处已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辅助我院教师申报的本科教学成果奖可获得较好评选结果,学院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建学院专家团队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次评选,提出建议与意见,并进行排序。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0年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条件、原则等内容均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材料提交

时 间:2020年6月20日12:00前公文流转给彭新茗

材料清单:

1.《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

2.《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

3.《教学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成果报告》,5000 字左右);

4.《成果奖支撑材料》,格式不限。

以上文件均须提交PDF,将以上4份文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学院-奖项级别-主持人姓名”,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初审

时 间:2020年6月21日8:30

形 式:腾讯会议(会议号:634 902 746)

项目负责人线上答辩,自述10分钟,交流10分钟。负责人答辩时可准备PPT进行,或针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屏幕共享叙述。

四、评审结果

1.本年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按奖项级别分级申报,按级评奖,一等奖与二、三等奖奖项之间不交叉,不兼得,且每位教师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

2.学院不限制申报项目数量,仅按照学校要求,对提交的申报成果的政治性、真实性、应用效果及推广价值进行审核并进行排序。

五、其他说明

本文件内未明确的事项,均以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准。

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2020年5月28日 

版权所有: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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