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帮助学生排解在学习、生活以及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与心理压力,减少由于心理矛盾或心理冲突引发的适应不良,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发掘个人潜能,促进学生人格成长,顺利适应与度过大学生活。
二、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三、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师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四、心理咨询师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并征得来访者的同意,将该案例转介给其他咨询师或相应的心理治疗机构。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五、心理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咨询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六、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七、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营造温馨的空间。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